一、商标侵权的认定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其他行为。
(一)法律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以下几种商标侵权的情形: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实际案例说明
例如,A公司拥有一款知名饮料品牌的注册商标,B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生产的饮料产品上使用了与A公司注册商标极为相似的标识,且包装、瓶身设计等也十分相近,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认为B公司的饮料就是A公司的产品。这种情况下,B公司的行为就构成了商标侵权。
二、商标侵权赔偿额的确定
(一)法律条文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确定方式如下:
-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例如,因侵权行为导致权利人的产品销量下降,利润减少,这部分减少的利润就是实际损失。
-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比如,侵权人通过销售侵权商品获得了一定的收入,扣除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可作为赔偿依据。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调查取证费用、律师费等。
-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同时,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二)实际案例分析
C公司是一家知名化妆品品牌,其商标被D公司侵权。C公司因D公司的侵权行为,市场份额下降,销售额减少了500万元,同时为了制止侵权行为,支付了调查取证费10万元、律师费20万元。那么,C公司的实际损失为500万元,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为30万元,赔偿数额就可以确定为530万元。如果C公司难以证明其实际损失,而D公司通过销售侵权化妆品获利600万元,那么赔偿数额就可以按照侵权人获得的利益600万元来确定,再加上C公司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30万元,共计630万元。
三、实用法律建议
- 企业和个人应增强商标保护意识,及时注册自己的商标,避免被他人抢注或侵权。
- 定期进行市场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商标侵权行为,以便尽早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 在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后,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侵权产品的样本、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为后续的维权行动提供有力支持。
- 可以通过协商、投诉、起诉等多种途径解决商标侵权纠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维权方式。
- 对于可能涉及商标侵权的行为,要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避免因侵权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