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未成年人开电瓶车撞死人要坐牢吗?
我家孩子15岁,不小心开电瓶车撞死人了,现在特别担心他会不会坐牢,心里很焦虑。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到底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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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未成年人开电瓶车撞死人是否要坐牢,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5岁未成年人开电瓶车撞死人,如果是过失行为,也就是没有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故意,一般情况下属于过失犯罪,不属于上述八种故意犯罪的情形,所以通常不用负刑事责任,也就不会坐牢。例如,孩子正常骑行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路况而撞死人,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15岁未成年人是故意开车去撞人,那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年满十四周岁,犯故意杀人罪就要被判刑。 其次,从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来看,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15周岁的少年骑电动车撞死人,并且被认定为有过错,那么他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过,由于其是未成年人,民事赔偿责任通常由其监护人来承担。例如,因孩子的过错导致他人死亡,产生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一般由其父母等监护人来赔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相关规定,开电动车和残疾人用的机动轮椅车,需等到十六岁才能上路。所以,15岁未成年人开电瓶车上路本身就是违反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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