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的立案是如何规定的?


在2024年,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已被取消,变更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于情节犯,行为人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即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 一是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这就是说如果有人把你的行踪轨迹信息卖给别人,而这些信息被用来实施犯罪了,那卖信息的人就可能构成犯罪。 二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还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比如明知道对方要用这些信息去干坏事,还提供信息,这也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三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这些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等重要方面,达到一定数量就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四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这些信息同样很重要,数量达到标准也会被追究。 五是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通过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赚钱达到五千元以上,也是要被立案的。 六是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这体现了法律对屡教不改行为的严厉态度。 七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来涵盖其他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