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老人过马路被两辆车撞身亡,应该怎么赔偿?


在83岁老人过马路被两辆车撞身亡的这类案件中,赔偿涉及多个方面,相关赔偿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赔偿情况如下: 首先是赔偿项目: - 医疗救治费用:对老人在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丧葬费:依照诉讼法院当地上年度工人月平均收入水平计算,为六个月的总金额。例如当地上年度工人月平均收入为5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5000×6 = 30000元。 -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者丧失劳动力的严重程度,参照诉讼法院所在地当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及农村居民人均年月消费支出来计算。若被抚养人超过六十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的被抚养时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比如被抚养人78岁,若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10000元,那么被扶养人生活费就是10000×(20 - (78 - 60))= 20000元。 -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5年计算。 - 家属处理丧事费用:包括家属为处理丧事所花费的交通、住宿及误工等产生的各项合理开销费用。 -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酌情判定。 其次是责任划分: 赔偿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如果两辆车都有责任,那么可能会按照责任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一辆车承担主要责任(70%),另一辆车承担次要责任(30%),那么它们就需要按照这个比例对上述赔偿项目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主要是《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其中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