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的保险责任都有什么?


意外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意外身故责任。简单来说,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而失去了生命,那么保险公司就会按照合同约定,向其家属支付一笔保险金,这笔保险金通常是全额给付的 。比如某人购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的意外险,不幸因意外导致身故,那么保险公司就会赔付50万给其家属。这在法律规定以及保险行业惯例中都是明确的赔付情形。 其次是意外伤残责任。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时,保险公司会根据残疾程度的大小,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级给付残疾保险金,也就是部分给付。伤残程度一般会按照专业的伤残鉴定标准来划分,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付比例。例如,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八级伤残,根据合同约定的八级伤残赔付比例为30%,若保额是100万,那么就会获得30万的残疾保险金。 然后是医疗给付责任。要是被保险人因为遭受意外伤害而需要支出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给付。不过这里有个规定,医疗给付通常是有最高限额的,而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会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主险的附加险存在。比如合同约定医疗费用报销最高限额是5万,那么在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最多报销5万。 还有停工给付责任。当被保险人因为遭受意外伤害,暂时没有办法工作,丧失了劳动能力时,保险公司会给付停工保险金,以此来弥补被保险人在这段时间因无法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相关概念: 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的全额死亡保险金。 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分级给付的部分残疾保险金。 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给付的费用,有最高限额,常作为附加险。 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