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妨碍国家安全机关的行为会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国,妨碍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并达到一定程度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行为: 首先是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如果采用暴力手段,比如殴打正在执行任务的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威胁的方式,像威胁要伤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等,阻碍他们依法执行任务,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指因为拒绝提供证据导致重要线索中断、犯罪嫌疑人逃脱等严重后果。 另外,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同样严重妨碍了国家安全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会被严厉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还有,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行为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七条,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总之,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当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避免做出妨碍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