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所有收入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并非所有收入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需要分情况讨论: ### 一般情况下,多数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夫妻双方在婚后通过工作等方式获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因提供劳务所获得的报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后的正常工作收入,另一方在家照顾家庭没有收入,那么有收入一方的工资等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婚后夫妻双方或一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比如开公司、做生意等所获得的收益,以及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一方婚后投资股票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收益,如专利许可费用、著作权稿费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在没有特别指定的情况下,婚后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一方继承了父母的房产,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这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 特殊情况下,部分婚后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双方有约定**:如果夫妻双方有特定的约定,比如签订了婚后财产协议,明确规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如何分配,那么婚后所得财产就需要按照约定来分配。例如,夫妻双方约定婚后各自的工资归各自所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工资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因交通事故、工伤等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等赔偿或补偿,是对受到人身损害一方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只归一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遗嘱明确表明某套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或者赠与合同中写明某项财产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该财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男士的专用剃须刀、女士的专用化妆品等,这些是仅供一方使用且具有特定个人属性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