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奖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我工作表现好发了一笔奖金。我有点纠结这笔奖金算我个人的,还是算我们夫妻共同的财产呢?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奖金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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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里,财产的归属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奖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我们可以从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双方结婚开始,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内,夫妻所得的财产,除了有特殊约定的之外,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奖金是明确被列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奖金通常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过,这里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就要按照约定来处理。例如,夫妻双方约定婚姻期间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奖金就不属于共同财产,而是该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奖金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有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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