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喝酒喝死人了陪吃饭的人有责任吗

前几天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喝酒,其中一个朋友喝多了,当时看着没啥大事就各自回家了,结果第二天听说他去世了。我现在很担心,这种情况下我们陪吃饭喝酒的人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啊,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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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喝酒喝死人了,陪吃饭的人不一定有责任。在法律上,大多数情况下应由饮酒人自负损失,陪吃饭的人原则上不赔偿 。不过,如果亲朋好友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行为,像言语要挟、刺激对方,甚至直接强迫灌酒等,要是造成了损害结果,劝酒者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强迫他人喝酒,明知道过量饮酒对身体有害还这么做,存在主观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佳,不宜饮酒,却劝说对方喝酒诱发疾病导致死亡。即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劝酒诱发疾病,劝酒者依据公平责任原则通常也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不管知不知道对方不能喝酒,劝酒者都可能要担责,只是知道对方不能喝还劝酒的责任更大。 再者,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等危险行为未加以劝阻。要是明知对方酒后要进行这些危险行为却不劝阻,一旦发生损害结果,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减轻或免责。 另外,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当醉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同饮者负有一定监护义务,若没有将其安全送回家或送医,导致意外发生,同饮者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如果同行人尽到了提醒、劝阻、通知家人、照顾、护送义务,那么同行人是无过错的,不需要进行赔偿。 相关概念: 强迫性劝酒:是指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违背他人意愿,强制他人饮酒的行为。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的一种归责原则。 监护义务:在这种场景下,是指共同饮酒人在明知饮酒者醉酒,可能无法自我照顾和保护自身安全时,所应承担的保障其安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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