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挣得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挣得的钱并不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一起拥有的财产。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像平时工作获得的工资、奖金,兼职取得的劳务报酬都在此列;(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一起做生意赚的钱,投资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要是一方有著作权、专利权等,因这些知识产权产生的经济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明确表明只给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婚前有一套房子,婚后出租获得租金,租金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若房子只是自然增值,增值部分就还是个人财产。还有,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若有此类合法有效的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财产归属。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是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比如遗嘱写明某套房子只给夫妻中的一方,那这套房子就是个人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属于个人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处理权。 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如母牛生的小牛,法定孳息如存款利息。 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人为协作劳动、努力或管理等并无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