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产农产品通过合作社售卖是否免税?
我是个农民,自己种了些农产品,加入了合作社后通过合作社对外售卖。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些农产品的售卖是不是免税的啊?不太清楚相关政策,怕到时候有税务方面的麻烦,所以想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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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自产农产品通过合作社售卖通常是免税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一概念。简单来说,就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生产并且销售的农产品,不用缴纳增值税。这里的农产品指的是初级农产品,像种植的粮食、蔬菜、水果,养殖的鸡鸭牛羊等。而农民将自己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通过合作社来进行售卖,本质上还是属于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这个范畴。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也有明确说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只要是合作社销售其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就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也是免征增值税的。这一系列政策都是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减轻农民和合作社的负担。所以,一般情况下,农民通过合作社售卖自产农产品是免税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免税申报等相关手续,以确保合规享受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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