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判缓刑的流程是什么?


取保候审后判缓刑,一般要经过以下流程: 首先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案件。公安机关负责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当侦查工作完成,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时,就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 。这就好比警察完成了收集证据、搞清楚事情来龙去脉的工作,把这个“成果”交给检察院。 接着是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收到案件后,会仔细审查案件情况,看看证据是否充分、犯罪事实是否清楚,判断是否要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觉得案件犯罪情节轻微,还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一旦做出不起诉决定,取保候审也就终止了。这一步就像是检察院在审核“材料”,决定要不要把这个案子送到法院去审判。 然后是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被移送到法院后,法院会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并且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为被告人符合缓刑条件,就会作出缓刑判决。这就像是最终的“裁判”环节,由法院来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是否适用缓刑。 最后是缓刑执行。罪犯被判决缓刑之后,法院会出具执行通知,罪犯要携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到居住司法局报到(一般在判决前会让司法局进行是否适应缓刑的调查评估),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然后持报到单到居住社区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机关会按规定与程序办理相应入矫手续,将其纳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结束之后,会出具一个解除矫正通知及宣告解除社区矫正,即刑罚执行完毕。这一步就是对缓刑判决的具体实施,在社区里对罪犯进行监督和矫正。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各个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和程序,从公安机关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判,都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比如,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