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三个人打了但没构成轻伤,这种情况下能获得多少赔偿?


当被三个人打了但没构成轻伤时,赔偿费用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用于治疗因被打而遭受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实际支出,以医院出具的正规票据为准。例如,因被打导致头部受伤,进行CT检查、购买治疗药物等产生的费用都应得到赔偿。 护理费也是赔偿的一部分。如果受害人因受伤需要他人护理,比如因伤行动不便,需要请护工或者家人照顾,那么产生的护理费用应当由施害方承担。护理费用一般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同样需要赔偿。受害人因就医、复查等需要乘坐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如打车费、公交车费等,都在赔偿范围内。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方面,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和恢复需要,适当给予营养支持的费用。例如,受伤后需要补充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购买这些营养品的费用可以要求赔偿。营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受害人因受伤需要住院治疗,那么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也应由施害方赔偿。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另外,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也应得到赔偿。如果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施害方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若伤害行为造成受害人残疾,则施害方还须负责支付其所需的辅助器具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更为严重的情况,如致受害人死亡的话,施害方还应支付相应的丧葬费用并对死者家属进行死亡赔偿金的赔偿。丧葬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情形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