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何处理未成年犯罪?
我在北京,家里有个亲戚家的孩子不小心犯了罪,是未成年人。我们都很着急,不知道北京这边对于未成年犯罪是怎么处理的,想了解一下处理的流程、方式以及会考虑哪些因素,会不会和成年人犯罪处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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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对于未成年犯罪的处理遵循一系列特殊的法律原则和规定,以教育、感化和挽救为主,惩罚为辅。 首先,从法律适用上,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条款。《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在处理流程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会根据情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且,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再者,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在刑罚适用上,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最后,在处理未成年犯罪时,还会注重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联合家庭、学校、社区等多方面力量,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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