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涉及多个项目。首先是残疾赔偿金,按照10%的比例支付。若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公式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0.1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若按农村居民标准,是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0.1 ,同样有年龄相关的计算调整。这是因为残疾赔偿金是对因伤残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简单说就是看病实际花了多少就赔多少。 误工费是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期间,因无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若有固定收入,就是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没有固定收入则可能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误工期。比如一个人受伤住院半个月无法工作,就按这个标准计算这半个月损失的收入。 护理费是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产生的费用。可以是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护理天数×护理人员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有明确意见的可以调整。比如请护工照顾,就按护工的日工资和照顾天数来计算。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的费用,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计算。 营养费需根据伤残程度及医疗机构建议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这些赔偿标准旨在保障受害人的权益,让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能得到合理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