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分手了,该怎么要回钱呢?


在和女友分手后想要回钱,需要根据款项的性质来确定相应的处理方式,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一、不同性质款项的处理方式** - **赠予性质款项**:恋爱期间,情侣之间为表达爱意、增进感情等原因,互相赠送礼物或者进行小额的金钱转账等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予。比如在特殊节日、纪念日给对方发红包、送礼物等。对于这种赠予性质的款项,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要求返还的。因为赠予是一方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的行为,一旦赠予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但如果赠予的金额巨大,比如一方为了表达爱意,一次性赠予对方数十万元用于购买房产等,且这种赠予是以结婚为目的,而最终双方并未结婚,那么这种赠予可以视为附条件的赠予,在条件未成就(即未结婚)时,赠予人有权要求返还。 - **借贷性质款项**:如果在恋爱期间,一方明确向另一方借款,比如一方因家庭突发急事、创业资金短缺等原因向另一方借钱,并出具了借条或者有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聊天记录中明确提及借款事宜、转账备注为借款等,那么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就形成了合法的借贷关系。分手后,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双方约定的合法利息。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借款,但出借方仍然可以要求借款方返还本金。 - **共同花销性质款项**:对于恋爱期间双方共同的花销,比如一起吃饭、旅游、看电影等产生的费用,这些属于双方为了维护恋爱关系而共同消费的支出,一般不能要求对方偿还。因为这些费用是双方在恋爱过程中共同享受消费带来的利益而产生的,不存在一方需要向另一方返还的问题。 **二、要回钱的具体途径和方法** - **协商解决**:首先,建议您尝试与前女友进行友好协商,心平气和地沟通,说明您的诉求和理由,看对方是否愿意主动返还相应的款项。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也有利于保持相对和谐的关系。 -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时,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的主张。比如,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借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明赠予是以结婚为目的且未结婚的相关证据等。只有证据充分,法院才有可能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三、相关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这明确了借贷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您主张返还借款提供了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这表明您与前女友之间因金钱往来产生的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提醒您在主张权利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