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一次能判离吗?
我和配偶感情出现了问题,现在打算起诉离婚,但又担心一次起诉法院不会判离。我想知道在什么样的具体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以及如果一次起诉没判离后续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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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一次不一定能判离,这主要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首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来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或精神上的折磨、摧残;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里强调的是“屡教不改”,如果只是偶尔有这些行为,且已经改正,一般不构成法定离婚情形。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分居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的分居,并且分居时间要连续满二年。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例如,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且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夫妻生活等情况。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认为不符合上述法定离婚情形,又认为夫妻感情还有和好可能的,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请。此时,原告可以在案件判决6个月后再行起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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