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从犯判刑了能否不适用缓刑?
我朋友在一个刑事案件里是从犯,现在已经被判刑了。我想知道,从犯判刑之后是不是一定能适用缓刑,还是存在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况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想搞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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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从犯判刑后是否适用缓刑,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从犯和缓刑的概念。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而缓刑呢,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如果在这规定的期限内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从犯,《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从犯通常会得到比主犯更轻的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从犯判刑后就一定能适用缓刑。 如果从犯被判处的刑罚超过三年有期徒刑,或者不符合上述缓刑适用的四个条件,比如犯罪情节较重、无悔罪表现、有再犯罪的危险或者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有重大不良影响等,那么即使是从犯,判刑后也不能适用缓刑。所以,刑事案件的从犯判刑后是存在不适用缓刑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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