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吗?
我想做点生意,发现危险化学品利润好像挺高,但又听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我就想知道这是真的吗?如果是有什么法律依据,要是不是那怎样才能合法经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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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并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这意味着,只要单位或个人满足相关条件并取得经营许可证,是可以合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想要合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比如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从业人员需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还要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满足这些条件后,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就能够合法开展经营活动了。 所以,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不是一概禁止,而是在严格的监管和许可制度下进行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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