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下来后是否可以再上诉?
我收到了刑事判决书,对判决结果不太满意,想知道在刑事判决书下来之后还能不能再上诉,上诉有什么条件和要求吗,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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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刑事判决书下来后,部分当事人是可以上诉的。下面给你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要明确上诉权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简单来说,如果你是被告人、自诉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对判决不服,自己就有权利提出上诉;要是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想上诉,得经过被告人的同意才行;而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人员,能针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其次,上诉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法律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也就是说,必须要在这个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超过期限的话,判决就会生效,一般就不能再上诉了。 最后,关于上诉的程序。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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