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导致锁骨骨折是否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我朋友前不久遭遇了交通事故,导致锁骨骨折。现在他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伤残鉴定,具体的评定标准是怎样的,还有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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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导致锁骨骨折是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的。 伤残鉴定是指对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身体损伤的程度进行评估和鉴定,以确定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的等级。对于锁骨骨折的伤残评定,主要依据骨折移位程度以及康复后对患者日常生活及职业活动能力所产生的影响来评判。一般来说,锁骨中外段骨折手术内固定的,构成十级伤残的可能性较大,但最终还是要以鉴定机构检查的肩关节活动功能情况确定,伤残评级是按照骨折三个月以后并且骨折愈合后的肩关节功能情况来判断的,若损伤程度较为严重,则评估鉴定级别可能会相应提高。 在申请方面,根据相关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也可以在起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若在交通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提出鉴定申请。申请时一般由当事人自行提起申请,然后协商委托鉴定机构,鉴定费用通常由提起鉴定申请的当事人承担。 法律依据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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