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之后还能办理取保候审吗?
我朋友之前被批捕了,家里人都很担心。想知道在这种已经被批捕的情况下,到底有没有可能再办理取保候审。具体想了解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以及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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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之后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批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有较大的犯罪嫌疑,需要采取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而取保候审是一种相对较轻的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司法实践中,比如在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取保候审条件,也是会批准取保候审的。但一般来说,除非是批捕以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公安机关还没有完成侦查工作等特殊情况,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相对不大。 如果要办理取保候审,通常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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