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取保候审是不是说明案情较轻?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它并不能直接说明案情轻重,具体解释如下: 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意味着犯罪行为相对较轻,可能判处的刑罚也较轻,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相对较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说明虽然犯罪行为可能比较严重,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例如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良好的社会关系等,能够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不会逃跑、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种情况下,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或特殊生理时期,为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在不影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允许其取保候审。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主要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羁押期限过长而侵犯其人身自由。 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案件虽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但最终可能被判处较重的刑罚;而有些案件,即使犯罪情节较轻,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没有被取保候审。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能够取保候审就意味着案情较轻,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 总之,取保候审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不是对案件严重程度的直接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