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1一3年可以保释出来吗?需要什么条件


在我国,没有“保释”这一说法,与之类似的是“取保候审”制度。判刑1到3年的犯罪分子,有可能被取保候审出来,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里解释一下,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独立适用附加刑就是不判处主刑,仅适用附加刑。 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判断是否“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平时表现等。 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保障特殊群体的权益。 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案件侦查、审理时间较长,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未处理完的情况,这时就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不过,存在一些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况,比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流窜作案的;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等等。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