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能否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入股?
我有一个很不错的品牌,现在想和朋友一起开公司,想用这个品牌入股。但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品牌能不能当作无形资产来入股公司呢?要是可以的话,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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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入股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无形资产入股这个概念。无形资产入股就是股东把自己拥有的没有实物形态,但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比如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作价投入到公司,成为公司资本的一部分。品牌其实在很多情况下就表现为商标等知识产权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品牌若要作为无形资产入股,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其一,该品牌必须是股东合法拥有的,也就是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比如商标权。其二,这个品牌是可以用货币进行估价的。这就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标准,对品牌的市场价值等进行评估。其三,品牌对应的知识产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也就是说,能够将品牌的相关权益转移到公司名下。 在操作过程中,要确保评估作价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避免高估或低估品牌价值。同时,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产权转让手续,将品牌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合法地转移给公司,以完成入股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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