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申请受理后还能继续营业吗

我自己开了家小公司,前段时间因为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无奈之下申请了破产。现在法院已经受理了我的破产申请,但我有些不甘心就这么放弃,手里还有一些正在进行的业务,而且感觉继续做下去或许能多回笼点资金还债。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公司还能不能继续营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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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产申请受理后,企业能否继续营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一般来说,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经营活动会受到一定限制和监管。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和处置企业财产等工作。 不过,在某些情形下,经过法院审查和批准,企业是可以继续营业的。这主要是考虑到继续营业可能有助于维持企业价值,保护债权人利益。比如企业继续经营能产生收益,这些收益可用于偿债或为重组提供资金支持。 相关法律规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虽然没有明确绝对禁止破产申请受理后继续营业,但在整个破产程序的框架下,有诸多规定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例如企业重大资产的处置等行为可能需要经过法院或债权人会议的同意。 如果企业继续营业可能导致资产流失或损害债权人利益,法院可能会禁止。像企业财务状况极度恶化,继续经营只会造成更多亏损,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不会允许继续营业。 另外,企业在破产重整环节,有可能在法院严格监管与批准后,继续维持正常经营活动,以此改善经营业绩,实现债务重组推动企业再发展。而在破产清算流程中,企业往往要逐步终止日常运营活动,以便清理资产偿债。不过特殊情况下,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在破产程序终结前,以清算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总之,能否继续营业要依据具体情况,由法院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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