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吗?
我自己经营了一家小店,属于经营所得。听说有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我不太清楚经营所得能不能享受这个政策,也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想问下经营所得到底可不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有啥具体规定和流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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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它是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减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之外,允许额外扣除的一些特定支出,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对于经营所得能否进行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也就是说,如果您取得经营所得,并且没有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那么在计算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例如,您有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就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您在进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在操作流程方面,您需要在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您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税务机关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扣除。同时,您要留存好相关的扣除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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