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被拿走办业务还能营业吗?
我的营业执照被别人拿走办理业务了,但是我店里还得正常做生意。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继续营业,要是违规了可就麻烦了,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不能继续开门营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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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准许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凭证。当营业执照被拿走办理业务时,是否还能继续营业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规定来讲,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如果拿走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只是暂时的,且后续能够正常拿回,并且你持有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一般是可以继续营业的。因为电子营业执照和纸质执照具有相同的效力,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监管部门出示电子执照证明经营的合法性。 然而,如果拿走后不能及时拿回,也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继续营业可能会面临风险。没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展示,可能会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无照经营。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第五条规定,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一旦被认定为无照经营,可能会面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处以罚款等处罚。所以,在营业执照被拿走期间,最好及时了解办理业务的进度,尽快恢复持有有效的执照进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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