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迁出去之后还能迁回来吗?
我之前把孩子的户口迁到了外地,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把孩子户口迁回原来的地方。不知道这种情况符不符合规定,孩子户口迁出去后到底还能不能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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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户口迁出去之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迁回来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其次,不同的迁移原因对应着不同的条件。如果是因为投靠亲属迁回,比如投靠父母、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只要亲属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同意接收,孩子通常就可以迁回。例如,孩子原本随父亲户口迁至外地,现在想迁回母亲户口所在地,只要母亲所在地户籍部门审核通过相关材料,就可以办理迁回手续。如果是因为房产等原因迁回,比如在原户口所在地有合法的房产,并且符合当地户籍迁入政策,也能够迁回。比如当地规定拥有本辖区内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迁入户口,孩子在原户口地有房产,就具备了迁回的基础条件。 最后,办理户口迁回手续时,一般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明等,然后向拟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照程序办理迁移手续。总之,孩子户口迁出去后能否迁回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关键是看是否满足当地的户籍政策和迁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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