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刑事立案还能进行民事诉讼吗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侵害了我的权益,现在已经刑事立案了。但我还有一些民事方面的诉求,比如经济赔偿之类的,不太清楚在这种刑事已经立案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再去进行民事诉讼,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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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刑事立案,是可以进行民事诉讼的。 首先,有一种情况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受害人还能要求其对自己遭受的物质损失进行经济赔偿。这在本质上和普通民事诉讼中的侵权赔偿类似,都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是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了,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有权提起。要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同样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另外,即使不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在符合民事诉讼立案条件时,也能单独就民事部分进行起诉。比如一些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并无直接关联,那么民事诉讼可以正常进行,不受刑事案件立案的影响;而如果刑事案件的结果对民事案件有重大影响,也可以先等待刑事案件结果出来后,再启动民事诉讼。总之,刑事立案不必然阻止民事诉讼的开展,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 但要注意,虽然二者可并行,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民事案件有可能会因为刑事案件的进展而暂时中止,等刑事案件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审理。 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多样,若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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