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金额不足时是否可以索要赔偿金?
我朋友在超市拿了点东西,价值不高,没构成盗窃罪。但给超市造成了一定损失,超市想让他赔偿。我想知道这种盗窃金额不足的情况,受害人能不能索要赔偿金,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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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金额不足时,受害人是可以索要赔偿金的。 首先,要明确盗窃行为即使金额不足,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依然是一种违法行为。在我国,盗窃罪有一定的入罪金额标准,通常在一些地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才构成盗窃罪(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等情况可能标准有所不同),若未达到此标准,则不构成盗窃罪,但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这里虽然主要规定的是对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但对于因盗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受害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进行赔偿。因为违法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侵害了受害人的财产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因盗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比如物品的价值、因盗窃行为造成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等。 需要注意的是,罪责自负,盗窃案的被害人只能向犯罪分子主张退赔,而不能直接向犯罪分子的家属主张退赔。如果犯罪分子家属主动代退、代赔的,法律不禁止。并且,如果犯罪者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承认错误,法庭将会酌情减轻对此类违法人员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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