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当天能办理吗?
我和我爱人都商量好了要离婚,不想再拖下去,就想尽快把手续办了。但我们不太清楚现在法律规定,像我们这种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当天能不能就把离婚手续办理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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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当天是不能办理好离婚手续的。 这涉及到“离婚冷静期”的法律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时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同意离婚,首先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天的时间供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过期不申请也视为撤回申请。所以,即使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整个流程最快也需要三十一天,当天是无法办理好离婚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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