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未生育过,男方有个孩子判给前妻,双方结婚后能要一个孩子吗?
我和男友打算结婚,我之前没生育过,他有个孩子判给前妻了。我们都很想要个属于我们俩的孩子,就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要,想了解下具体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判定的,能不能合法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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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双方结婚后是可以要一个孩子的。 首先,现在国家实行的生育政策是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这一政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虽然对于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计算方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这种案例中,男方之前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即便不重新计算生育指标,按照三胎政策,婚后也还能够再生育两个子女。所以,婚后要一个孩子属于合法行为。 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实施细则上存在差异,比如有些地方对于再婚家庭生育会有更细致的规定。所以,为了确保准确了解当地政策,建议到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相关部门,比如街道办的计划生育办公室或者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咨询确认。这样就能清楚知晓在本地的政策环境下,如何办理生育相关的手续,保障合法生育 。 相关概念: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的法律,用来规范生育政策等相关事宜 。 生育指标: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允许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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