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还能再分财产吗
我和配偶已经离婚了,当时财产分割得比较匆忙。现在我发现有些财产当时没处理,而且怀疑对方在离婚前藏了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再重新分割财产呀,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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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再分财产的。 首先,如果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规定的 。打个比方,比如离婚前一方偷偷把夫妻共同存款转移到自己秘密账户,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就有权起诉重新分财产,并且对于实施这些不当行为的一方,在再次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其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比如离婚时没发现有一笔投资收益,之后发现了,就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这笔财产。 另外,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过要是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就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再次分割财产要注意时效问题,而且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可再次分割的情形。比如要收集对方隐藏财产的证据,银行转账记录、房产登记信息等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相关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如何分配所达成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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