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拘可以转留置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刑拘和留置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身边有个事儿,一个人被刑拘了,后来听说可能会转留置。我就挺疑惑的,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刑拘到底能不能转留置呀?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什么情况下不能转呢?就想弄明白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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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拘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为留置的。 首先来说说这两个概念。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里的一种强制措施,简单讲就是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在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对那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临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比如一个人正在实施犯罪行为,被警察当场抓住了,就可能会被刑事拘留。它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等相关刑事法律规定。 而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所采取的调查措施。像一些公职人员,被怀疑有严重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时,监察机关就可能会采取留置措施。它依据的是监察法相关规定。 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当监察机关发现被刑拘人员存在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等属于监察委管辖范围内的事项时,如果符合留置的法定条件,就有可能将刑拘转为留置。比如被刑拘人员是公职人员,且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或者被调查人有逃跑、自杀、串供、伪造证据、毁灭证据等妨碍调查行为等情形时,就可能会从刑拘转为留置。 刑拘转留置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监察机关要审查条件,判断被调查人是否符合上述所说的条件。接着是审批流程,监察机关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后实施留置措施,并且要将相关的证据材料、案件情况说明等进行整理移交。最后是执行与通知环节,一旦批准留置,监察机关要依法对被调查人执行留置措施,把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场所,同时,一般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如果存在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 相关概念: 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留置: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采取的调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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