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我。现在我想给孩子改个姓,可又不太清楚法律上允不允许。就想知道在这种有抚养权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给孩子改姓呢,要是改的话需要走什么流程,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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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可以随意给孩子改姓。 首先来说说姓名权,自然人依法享有姓名权,能决定、使用和依据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同时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及假冒。而对于未成年人,他们的姓名变更需要有特殊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问题上享有平等权利。即便夫妻离婚,双方依然都是孩子的监护人。一般孩子出生后,姓名是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所以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也就是说,如果未经对方同意,直接给孩子改名字,另一方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恢复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来的姓名。 不过,如果孩子满十八周岁以后,情况就不同了,此时子女可以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姓名 ,因为成年子女可以独立决定自己的姓名。 如果要给孩子改姓,正确的做法是和孩子的生父协商一致,要有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然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相关概念: 姓名权:就是每个人都有的,决定、使用和按照规定改变自己名字,并且不让别人干涉、盗用和假冒的权利。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等需要保护的人,有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父母就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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