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后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签了离婚协议后,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变更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双方协商变更,二是通过诉讼变更,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协商变更**: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这种方式比较灵活、便捷,只要双方自愿且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变更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变更**: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例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无法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或者因伤残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抚养孩子。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比如,一方经常不关心孩子的生活、教育,甚至对孩子进行打骂、虐待,或者一方有不良嗜好,如吸毒、赌博等,可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 -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判断能力,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例如,一方的工作、生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无法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等。 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