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打官司,可以让被告人赔偿什么费用吗?
朋友借了钱却一直拖着不还,我打算打官司维权,但不太清楚除了要回本金外,还能不能让对方赔偿其他费用。比如有没有利息、违约金之类的赔偿,打官司产生的诉讼费能不能让对方承担?想具体了解下法律上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欠钱不还的官司中,通常可以要求被告人赔偿以下几种费用: **本金**:这就是最初借出去的钱的数额。比如你借给对方1万元,这1万元就是本金,债务人有义务归还。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利息**:分为约定利息和法定利息。如果借款时双方约定了利息,那么按照约定来计算。要是没有约定利息,但对方逾期未还,根据法律规定也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例如,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借款1万元一年,那到期除了还本金1万元,还得支付1000元利息。相关法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对此有具体规定。 **违约金**:如果在借款合同或者相关约定中明确有违约金条款,当对方欠钱不还构成违约时,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打官司你胜诉了,那么打官司产生的诉讼费用可以要求被告承担。依据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规定,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合理催收费用(包含律师费等)** :在追讨欠款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比如为了起诉聘请律师的费用等,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约定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被告承担。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