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人员能否做律师?
我之前因一些事被留置了,一直以来我都想从事律师行业,不知道被留置过还能不能做律师,很担心这会成为我职业发展的阻碍,想了解下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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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留置人员能否做律师,得先明白留置和律师执业条件的相关规定。留置是一种调查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法定情形的,经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而关于律师执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同时该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单纯的留置并不属于《律师法》中规定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留置只是一种调查手段,并不等同于犯罪。如果留置人员最终没有被认定为犯罪,并且满足《律师法》规定的其他律师执业条件,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是可以申请做律师的。但如果留置后被认定为存在符合《律师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那就无法获得律师执业证书,不能从事律师职业。所以,留置人员能否做律师,关键要看最终的调查结果以及是否符合律师执业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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