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时男方不出庭可以判离婚吗

我打算起诉离婚,可担心男方不出庭影响判决结果。我和男方感情确实破裂了,有相关证据,但又怕他故意不出庭阻碍离婚进程。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到底能不能判离婚,是怎么判定的呢。
展开 view-more
  • #起诉离婚
  • #男方缺席
  • #判决离婚
  • #感情破裂
  • #缺席判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起诉离婚时,男方不出庭也是有可能判决离婚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法律上有缺席判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如果男方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来开庭,法院是可以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有充分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法定情形,即便男方不出庭,法院在查明事实后,通常会判决离婚。但要是原告提供的证据不充足,没办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而男方又没出庭进行答辩和陈述,法院可能会比较谨慎,一般不会轻易判决离婚,毕竟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法院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确保裁决公正。 另外,如果男方下落不明,经过公告送达后还是没有到庭,法院在审理时若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样会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总之,男方不出庭不必然导致不能判决离婚,关键在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具体案件情况。 相关概念: 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时候,通过在报纸、法院公告栏等指定场所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经过一定时间后,就视为已经送达给对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