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和另一半在外地生活,现在感情不和想离婚,不清楚在这边能不能办离婚,要是可以办的话又得准备些什么材料,所以想问问异地到底能不能办离婚以及具体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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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异地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但要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不同的情况。 首先来说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有一定的地域限制,一般不能完全异地办理。通常夫妻双方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办理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一是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用来证明双方身份信息的;二是双方的结婚证,它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三是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再讲讲诉讼离婚。在异地办理诉讼离婚,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会归还原告),用于证明原告身份;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就行;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方便法院分割财产时作为依据;要是有子女,还得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这些材料能帮助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起诉状也必不可少,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相关概念: 原告就被告原则:就是原告起诉被告,通常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起诉。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方便法院审理案件、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等 。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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