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提出法庭诉讼吗
我和另一半在很多方面有矛盾,感觉过不下去了。但对方不太愿意协议离婚,我就想问问能不能直接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呢?要是能的话,具体要怎么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想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法律规定。
展开


离婚是可以提出法庭诉讼的。简单来说,起诉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由法院来对离婚相关事宜进行审理和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时,要先明确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然后要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并按被告人数准备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中要写清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要求等)以及诉讼理由,同时还要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来证明所说的情况。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