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可以异地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现在在外地打工,已经生活了挺长时间了。最近我们打算离婚,但是不想回老家办理手续,太麻烦了。想问问能不能就在我们现在打工的这个地方办理离婚手续啊?想了解下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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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能否异地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就是说,协议离婚不能在异地随意办理,必须要到夫妻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去办理。打个比方,夫妻二人,一方户口在A市,另一方在B市,协议离婚时就只能到A市或者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然后是诉讼离婚。这种情况下相对复杂一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夫妻双方都离开老家在外地生活超过一年了,一方想起诉离婚,而被告在外地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就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就可以在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 所以,协议离婚不能异地办理,诉讼离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异地进行。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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