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能取保候审吗,相关规定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来解释一下取保候审,简单说就是在刑事诉讼中,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就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可以独立适用。 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社会危险性通俗讲就是犯罪嫌疑人会不会再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比如会不会再实施犯罪、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 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保障特殊群体的权益。 第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是为了保证司法程序正常进行,避免超期羁押。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首先是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且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接着是决定,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后,要在3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取保候审的,要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相关文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不同意的,要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另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也可自行决定取保候审。最后是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相关文书,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 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决定,最长为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司法机关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