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走简易注销程序?
我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由于经营不善,现在想把公司注销掉。听说有简易注销这种方式,操作起来比较简便,想问下一般纳税人能不能走简易注销程序呢?
展开


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是可以走简易注销程序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简易注销是一种方便企业退出市场的机制,它简化了注销的流程,节省了时间和成本。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如果符合条件,就能够适用简易注销。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简易注销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也就是俗称的未开业;二是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即无债权债务。只要一般纳税人符合上述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就可以选择简易注销程序。 简易注销的流程也相对简单。第一步是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20日。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第二步,如果公告期内无异议,企业应当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会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不过,如果一般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形,则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一般纳税人若符合条件就可以走简易注销程序,但要注意不符合简易注销的情况,避免申请失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