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怀孕可以办准生证吗?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我刚离婚不久,却发现自己怀孕了。现在很纠结准生证的问题,不知道能不能办。也不清楚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看看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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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怀孕是可以办理准生证的。不过现在各省市已逐渐不再办理准生证,而是依法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对于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不再进行生育审批。 过去准生证是计划生育的产物,目的是控制人口增长、实行优生优育,以前夫妇生育必须有准生证才行。但现在生育政策有所变化。 在以前办理准生证的情况下,通常需要双方户口 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等,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等一系列流程。但对于离婚后发现怀孕的情况,不同地区处理方式可能有差异。有些地方如果一定要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带上身份证、离婚证和个人照片,到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然后带上自己的证件和相关证明到当地的计生部门办理。 从法律规定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 ,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虽然婚姻关系解除了,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即便离婚,孩子的权益保障和生育相关事宜依然受法律关注和规范。 总之,虽然现在办理准生证的情况和以前不同,但离婚后发现怀孕在生育登记等方面还是有相应的处理办法和法律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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