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受理破产清算后能拿到钱吗

我有一笔钱借给了一家公司,现在听说这家公司被受理破产清算。我特别担心自己的钱拿不回来,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到底有没有可能拿到钱?是部分能拿到,还是全部都拿不到?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破产清算
  • #债务清偿
  • #破产债权
  • #企业破产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受理破产清算后是否能拿到钱,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会对其各类资产进行详细清查,像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再通过专业评估机构确定这些资产在市场上的大致价值。 在清偿债务时,会按照法定顺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并且,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对于普通债权人来说,能否拿到钱以及能拿到多少钱,取决于企业清算后剩余资产的情况。如果剩余资产足够偿还所有债务,那么普通债权人有可能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得部分清偿;但如果剩余资产不足,那么普通债权人可能只能获得部分清偿甚至无法获得任何清偿。比如企业破产清算后,资产变现了100万,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需要20万,职工工资等费用要50万,所欠税款10万,而普通债权有100万,这种情况下,在支付前面的费用和债务后,只剩20万用于清偿普通债权,那就只能按比例分配给普通债权人。所以,受理破产清算后能否拿到钱,要综合企业的资产状况、债务情况以及清算程序的进行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