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私了后发现对方钱要多了还能要回来吗
我之前和别人发生了事故,当时就和对方私了赔了钱。但后来我发现对方要的钱比实际损失多很多。我现在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之前多给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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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私了后,如果发现对方钱要多了,多给的部分是否能要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在法律上,民事行为应该遵循公平、等价有偿等原则。如果在事故私了过程中,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那么受损方是有权利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的。显失公平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在事故私了时,你是因为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导致达成的赔偿协议明显不公平,多给了对方钱,那么你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协议。 然而,如果在私了时,你是在充分了解情况,并且自愿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不存在被欺诈、胁迫或者显失公平等情形,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你一般不能随意要求对方返还多给的钱。因为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所以,要是你觉得对方钱要多了想把多给的钱要回来,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事故的实际损失情况、当时私了的沟通记录等,证明该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情形,然后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由他们来判定是否支持你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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