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身份证住所地是否可以更改?

我办身份证时填的住所地,现在我搬家到另一个地方了,想把身份证上的住所地改一下,不知道能不能改,该怎么改呢?有没有什么条件限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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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身份证上的住所地是可以更改的。住所地在法律上一般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当公民的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户口迁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在完成户口迁移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所以当您完成户口迁移,身份证上的住所地信息也会相应更新,如果您需要换领新的身份证以显示新的住所地,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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