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否可能是一般纳税人?
我自己经营着一家个体工商户,最近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听到有人说个体工商户也可能成为一般纳税人。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想了解个体工商户到底有没有可能成为一般纳税人,要是可以的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又有哪些相关规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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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是有可能成为一般纳税人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一般纳税人的概念。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对于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即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通俗来讲,就是用卖东西的销项税减去买东西的进项税,得出要交的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目前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这里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如果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了上述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就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同时,即使个体工商户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所以,个体工商户无论是达到了销售额标准,还是自身会计核算健全,都有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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